牢固的生命安全网是基础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将困难儿童关爱保护纳入民政体系,开展“惠民生、解民忧、暖人心”关爱帮扶八项行动增强关爱困难儿童的能力,帮助困难儿童。儿童的生存权、成长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障。 2023年,自治区民政厅、财政厅联合印发《关于提高孤儿和实际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》,提高了自治区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指导标准。地区分别为每人每月1660元和1400元。内蒙古1761名孤儿和4961名实际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。
内蒙古各部门齐心协力,共同构建关爱服务网络,保护困难儿童。自治区民政部门继续组织实施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“辽源方案”。 2023年,投资1200万元,改造提升7个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,新增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点150个。站立。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妇联、教育等7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之家建设的通知》,建立了民政、妇联共同牵头的工作机制牵头多部门共同推动儿童之家建设,进一步凝聚强强联合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、州(街道)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、嘎查村(社区)儿童之家是儿童之家建设的主阵地建立四级工作网络,促进对有需要的儿童的照顾服务。走进街道、社区,打通关爱服务儿童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同时,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《儿童福利机构“精细化管理、精细化服务”质量提升实施方案》,实现养育、医疗、教育、服务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。康复、安置和社会工作。按照政策要求,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机构“精准管理、精细化服务”质量提升行动,持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,拓展完善服务功能,更新完善设备设施、人才队伍建设,积极建立新型儿童福利机构服务体系。 (记者赵曦)